记者刘琪12月12日消息,国家金融监管总局(以下简称“国家金监局”)表示,为促进商业银行业务规范健康发展,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制定了《商业银行托管业务监督管理的建议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建议》),现已正式发布。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,随着商业银行托管业务监督管理的不断推进,我国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和深化市场改革,对保障银行债权的专业性、精细化、规范化水平和企业风险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,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《步骤》。总结各方经验。在现有监管制度基础上,进一步明确商业银行开展托管业务的基本规则,强化底线要求,细化关键环节管理标准,推动商业银行秉持诚实守信的法律契约精神,完善内部治理体系和制度建设,提升托管服务能力和水平,增强业务透明度,有效管控风险,依法保障产权,推动托管业务高质量发展。从主要内容来看,《办法》共五章49条,包括总则、信托责任、亲属管理要求,明确了商业银行存续的概念和开展业务的基本原则,提出了商业银行开展业务必须竞争的要求。ss,以及业务的业务。商业银行需要建立健全托管业务管理架构和管理制度,根据自身能力和服务水平提供适合的托管服务。同时,《方案》进一步强化了持续监管措施、监管处罚、数据报告和自律管理等相关制度安排。下一步,金管局将继续鼓励商业银行提高经营水平、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,促进节约型业务规范健康高质量发展。
(编辑:何鑫)